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 财政部公布征求意见
中新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赵建华)财政部13日公布《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 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办法》共5章34条。根据《办法》,财政部将重点检查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100多家上市公司(不含新三板)、中央金融机构、中央企业集团等提供审计服务。单位或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对受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检查一次;新备案的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自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检查一次;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每三年检查一次年轮。省财政部门对不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原则上每五年进行一次检查。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40年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扩大。行业整体发展呈现积极态势。机构提供审计认证等专业服务。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规模和结构进一步优化,执业质量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
近年来,行业多年来积累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2019年“康德新”、“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爆发以来,财政部开展了提升审计质量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审计质量提升。通过努力,审计秩序得到改善,执业质量得到重视和加强,行业整体发展呈现积极态势。财政部坚持从严监管、零容忍,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办法,指导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根据《办法》,将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执业许可条件遵守情况、综合管理、独立性维护、信息安全、职业风险防范等六方面进行检查注册会计师的实践。根据违规情况和危害后果,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违规行为采取不同级别的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并建立公开披露和诚信约束机制。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