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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为100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网(记者赵白志南)财政部网站7月13日报道,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基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设计。

具体来说,一是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财政部重点检查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100多家上市公司(不含新三板)、中央金融机构、中央企业集团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对市场的影响。每年检查一次;对新备案的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承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之日起三年内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每三年检查一次。省财政部门对不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原则上每五年进行一次检查。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主要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执业许可条件遵守情况、综合管理、独立性维护、信息安全、职业风险防范、注册会计师执业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是细化处罚措施。根据违规情况和危害后果,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违规行为采取不同级别的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并建立公开披露和诚信约束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