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委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
代销商品是激烈竞争市场中的常见营销模式,这其中涉及的财税账务处理你都知道吗?小编从共享会计师“一对一清单”栏目找了一个有关的问答案例,与大家一起参考学习。
问:
我公司委托A公司代销商品100件,单件成本0.8万元,单件协议价1万元,增值税率13%,按不含税售价的10%给A提成。A将商品以不含税单价1万元标准给B公司。请问:我公司要如何开发票给A公司?这里的10万需要那个税目缴纳增值税?税率为多少?会计分录要怎么写呢?
答:
中级会计师范彩娟回答道:
您提的是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首先你是委托方,A公司是受托方,假设你们都是一般纳税人,已全部销售完。委托方确认收入要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才能确认收入,才能正常开票给A公司按增值税税率13%开具增值税发票。这里的10万需要受托方开票给贵公司按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6%开具增值税发票收取服务费。
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1.委托方
(1)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80万
贷:库存商品80万
(2)收到清单
借:应收账款——A公司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80万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80万
(4)结转或支付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1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6万
贷:应收账款——A公司10.6万
(5)收到货款净额
借:银行存款102.4万
贷:应收账款(扣除手续费部分)102.4万
以上专家建议不代表平台意见,仅供参考。
本文由共享会计师原创。
编辑:周新育
审核:陈耿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