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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委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

代销商品是激烈竞争市场中的常见营销模式,这其中涉及的财税账务处理你都知道吗?小编从共享会计师“一对一清单”栏目找了一个有关的问答案例,与大家一起参考学习。

问:

我公司委托A公司代销商品100件,单件成本0.8万元,单件协议价1万元,增值税率13%,按不含税售价的10%给A提成。A将商品以不含税单价1万元标准给B公司。请问:我公司要如何开发票给A公司?这里的10万需要那个税目缴纳增值税?税率为多少?会计分录要怎么写呢?

答:

中级会计师范彩娟回答道:

您提的是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首先你是委托方,A公司是受托方,假设你们都是一般纳税人,已全部销售完。委托方确认收入要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才能确认收入,才能正常开票给A公司按增值税税率13%开具增值税发票。这里的10万需要受托方开票给贵公司按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6%开具增值税发票收取服务费。

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1.委托方

(1)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80万

贷:库存商品80万

(2)收到清单

借:应收账款——A公司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80万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80万

(4)结转或支付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1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6万

贷:应收账款——A公司10.6万

(5)收到货款净额

借:银行存款102.4万

贷:应收账款(扣除手续费部分)102.4万

以上专家建议不代表平台意见,仅供参考。

本文由共享会计师原创。

编辑:周新育

审核:陈耿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