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级会计师评审范围及申报程序
山西高级会计师评审范围及申报程序你了解吗?山西2019年 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0月10日,快来看看你符合2019年山西高级会计师评审范围吗?
山西高级会计师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退休人员或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山西高级会计师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除资历条件外(须取得会计师资格)其他申报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和资历人员,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
(二)单位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等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申报材料由省主管部门、各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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