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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餐饮店免增值税期间,申请

今天给大家分享共享会计师“一对一清单”栏目的问答案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

因受疫情影响,现在酒店餐饮行业可以免增值税,进项税额必须要转出吗?我公司为一家餐饮企业,进项很大,可不可以不转出,如何处理更好?

答:

共享会计师的陈兴江会计师回答道:

陈兴江助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一、进项税额必须要转出吗?若是进项很大,可不可以不转出?

1、酒店餐饮行业,现阶段暂时是享受增值税免税,如果是享受了增值税免税的话,按规定,免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是不能再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若是兼营增值税免税业务和应税业务,对于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转出。

3、若是进项税额较大,做转出处理,觉得不划算的话,根据规定,纳税人有选择放弃免税的权利,这样子就可以不转出了。

4、要注意的是:放弃免税的,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二、如何处理更好?

此次对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工具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的企业的一种扶持,属于特殊时期的临时性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没有明确优惠截止时间,具体截至时间要视疫情发展情况。 若是纳税人在此期间进项税额较大的话,不管是免税还是不免税,当期应纳税额都是0,区别就是:

①享受免税的话进项税额转出到成本,以后不能抵扣;

②放弃免税的话,进项税额可以留抵,以后可以继续抵减,

③另外,若是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话,留底税额还能加计抵减15%,

④但是一旦放弃免税,则36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免税了。

三、举例说明

一家酒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餐饮服务,疫情期间生意不好,酒店进行了装修,又购入不少固定资产,可以拿到进项50万;2020年预计每个月平均营业额110万元,假设按照毛利率50%预算,每个月原材料农产品购进成本55万元。每月可取得房租及水电进项0.5万元。

1、选择不免税(假设农产品均按照抵扣率9%)

①销项税额=110*12/1.06*6%=74.72万元

②进项税额=(55*9%+0.5)*12+50=115.4万元

③应交增值税额=74.72-115.4=-40.68万元

④放弃免税的话,进项税额可以留抵,以后可以继续抵减。

2、如果选择免税

①进项税额转出到成本,以后不能抵扣

②应交增值税额=0万元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放弃免税更为划算。

四、结论

免税政策是好政策,是不是适合您,还需要针对自己的情况,以现在的数据,加上对末来经营情况进行预测,把这些数据进行测算,做出二种方案,选择对自己最估的方案!

由于您没有提供这些数据,所以也没法给您提出更具体的方案。请参照我所举的例子自行进行对比选优。

每种税务政策,没有绝对的好或不好,对您适合而又用的好才是真的好!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八条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第87号文)。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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