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7年5次上黑榜
千龙网北京9月5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开出行政处罚书,没收利安达业务收入205万元,并处以205万元罚款。
利安达会计事务所
资料显示,2014年5月,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金森)开展并购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工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利安达)系福建金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在本次审计过程中,利安达违反《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20条第2款、第173条规定。
依据《证券法》第223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利安达业务收入205万元,并处以20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晶、田小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这并不是利安达首次被证监会处罚。
2015年11月5日,华锐风电(601558.SH)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虚增2011年利润2.78亿元,作为审计机构的利安达会计事务所因未能勤勉尽责、存在诸多执业问题,被证监会责令利安达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5万元,并处以95万元罚款,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两人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因未计提2012年度商誉减值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5年赛迪传媒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负责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利安达会计事务所亦未能幸免,近日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35万元并处以1倍罚款。
天丰节能在2010年至2012年,通过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固定资产、虚列付款等多种手段虚增利润且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等行为,导致报送的IPO申报文件(含《招股说明书》、相关财务报表等)及《天丰节能检查说明》存在虚假记载。利安达及其注册会计师温京辉等在审计天丰节能IPO和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业务专项核查工作时未勤勉尽责,出具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相关条款,被中国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3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由于利安达没有按照规定对华阳科技2009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导致没有发现鲁邦热电向运通煤炭、运展煤炭和鲁兴煤炭预付账款不真实,没有发现华阳科技向关联方华阳集团划转资金的事实,对华阳科技2009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