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的客户有大妖
作者|黎光寿、韦新泉
会计师事务所是为投资者把最后一道关的专业人士,守门人,但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性质,基本上一举一动就决定了一个公司的未来,因而也是遭受压力最大的地方之一,有的会计师及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伙同要上市的公司一道,走向了投资者的反面。
反做空研究中心近期将通过一系列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梳理,我们看一看这些会计师事务所都处在什么样的位置,我们看一看这些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究竟是什么样的客户,让我们在做投资并购的时候,睁大自己的眼睛。
今天我们先来看看一家不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这是2018年以来被处罚的几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因为这些公司受处罚
2019年4月28日,湖南证监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张文荣、马玉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通报显示,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红箭”)2014-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中兵红箭2015年度收入事项的审计执业中,存在应收账款函证发函程序不规范、对应收账款函证未回函客户未实施充分的替代审计程序、实施收入截止性测试程序时样本选取方法不当等问题;在对中兵红箭2014-2015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审计执业中,未能充分执行审计方案的应收账款账龄复核审计程序,以致未发现中兵红箭虚增利润的情形。
反做空研究中心发现,在2018年到2019年上半年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至少有三次被处罚。除了在中兵红箭栽跟斗外,也在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一拖股份”)的审计中栽了跟斗。
2018年7月31日,大华会计事务所因在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2013、2014年以及2015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且出具的2013年、2014年、2015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这次处罚的内容有三项,第一、没收大华所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的罚款;第二、对张晓义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第三、对高德惠、谭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的罚款。
2018年8月8日,因在一拖股份2017年年报审计中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河南监管局予以大华会计事务所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这些违规行为包括:工作底稿不完善;个别重要业务流程控制测试未执行;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截止性测试执行不到位;存货监盘程序、跌价准备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针对固定资产减值程序,未能实施恰当审计程序;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程序,未能实施恰当审计程序。
这些客户与大华一同受罚
公开资料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至少有35户,其中有5家曾经被处罚过。其中,2018年以来,大华被处罚的客户主要就是中兵红箭、一拖股份和佳电股份三家,而在2018年前被处罚的则有宇通客车、雪峰科技两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的原因有两项,第一项是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核算销售收入,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第二项是未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及其有关人员给予警告处罚,共处罚金86万。
一拖股份被处罚的原因则是公司关联方披露不完整,未将中设集团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一拖(洛阳)里科汽车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在年报中予以披露;其次是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完善,坏账准备未严格按照披露的会计政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金额计算方法错误。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要求该公司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
佳电股份则被处罚过两次。第一次是2017年12月1日,第二次是2018年1月18日。第一次对公司和有关人员进行警告处分,罚款143万元,还对赵明和梁喜华两人分别采取5年和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第二次则对公司以及有关人员进行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处分。
佳电股份两次被处罚的原因都是同样的三项,第一项是通过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保证业绩;第二条是调增2013年利润总额158,437,287.54元、调增2014年利润总39,942,583.68元;第三条是为消化前期调节的利润,公司调减2015年利润总额198,379,871.22元。
而新疆雪峰科技又是怎么回事儿呢?雪峰科技公布的信息显示,经查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2日期间,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在无交易背景、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也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情况下,与母公司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雪峰控股,其法定代表人兼任雪峰科技董事长)发生了39次资金拆借行为;而且雪峰科技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