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华会计师所遭罚 审计ST白茶2017年财报2宗违法
原标题:中审华会计师所遭罚 审计ST白茶2017年财报2宗违法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证监会网站9月16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显示,经查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在为福鼎白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茶股份”,股票简称“ST白茶”,)2017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中审华为白茶股份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4月20日,白茶股份2017年度报告披露公司当年利润总额261.81万元,财务费用92.99万元,营业外收入120.50万元。经查,白茶股份2017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是少计利息费用,未确认对相关银行的逾期借款利息(含罚息、复利,下同)343.21万元。二是白茶股份在未满足约定条件并未经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冲回已计提的工商银行福鼎支行贷款利息117.25万元,多确认营业外收入117.25万元。上述两项合计虚增利润460.46万元。
????2017年12月25日,中审华湖南分所与白茶股份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为白茶股份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2018年4月18日,中审华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段内容为:“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会计报表附注六(十三)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白茶股份正积极落实逾期银行借款2,610万元的偿还计划,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大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前述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姚运海、贺诗钊。中审华已收取该份报告审计费用15万元
????二、中审华在审计白茶股份2017年财务报表时未勤勉尽责
????(一) 财务费用审计证据不充分
????审计过程中,中审华在已查看白茶股份与工商银行福鼎支行、建设银行福鼎支行、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等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并已经了解白茶股份于2017年末存在多笔逾期借款且未计提逾期借款利息的情况下,于审计报告签发前未完成对建设银行福鼎支行短期借款的函证,也未实施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未通过适当的方式,就白茶股份与债权人的逾期借款利息偿还情况进行核实。中审华在未取得包括建设银行福鼎支行在内的债权人同意免收白茶股份逾期贷款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复利的必要审计证据的情况下,直接认可白茶股份未计提逾期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得出了不恰当的审计结论,涉及少计利息343.21万元。
????(二)营业外收入审计证据不充分
????2017年,白茶股份根据工商银行福鼎支行出具的有关执行和解方案的《情况说明》,将已结转的应付利息冲回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合计117.25万元。《情况说明》明确执行和解方案为:“1、首先归还保证贷款300万元”,“2、其次归还抵押贷款689万元”,“在2018年5月份前抵押物处理完毕归还所欠贷款后,给予免除所欠贷款的全部利息”。《情况说明》同时明确:方案“最终审批权在省分行,需省分行审批后方可执行”。中审华在审计中取得了前述《情况说明》,但未取得白茶股份已满足《情况说明》所列和解条件、和解方案已获工商银行省分行批准的审计证据情况下,认同白茶股份冲回应支付工行福鼎支行贷款利息、确认营业外收入117.25万元的会计处理,得出了“经过审计,本期的发生额可以确认。本期营业外收入主要系工商银行福鼎支行已经盖章的情况说明:2017年4月与支行商谈,达成和解方案,在18年5月份前抵押物处置完毕归还所欠贷款后,给予免除所欠贷款的全部利息;17年底工行欠款166.78万元,故免除全部利息的可能性非常大,企业将以前计提的工行利息按偿还比例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不恰当审计结论,涉及多确认营业外收入117.25万元。
????综上,中审华审计白茶股份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未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对白茶股份2017年度的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执行审计程序未能勤勉尽责以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导致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获取有关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