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查处部分会计师事务所
近日,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九号)。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户、会计师事务所1529户。
财政部对在金融机构会计造假中负有审计责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严肃处理,对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所撤销负有直接责任的衡水分所。各地财政部门还对67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经营业务、撤销等行政处罚,对13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在所附《2017年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处理情况》中公布了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七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处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审计机关移交线索,财政部组织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衡水分所审计某金融机构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衡水分所对某金融机构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风险评估与内控测试等审计程序缺失,未对贷款分类认定标准执行分析评价等审计程序,认可了该金融机构对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结果,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撤销衡水分所,并对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政部组织驻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浙江、四川、贵州、黑龙江、河北省财政厅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及部分分所的执业质量、质量控制、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一)执业质量方面
1.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已于2011年完工通车,但有关建设支出仍在在建工程和预付款项核算,余额分别为44,806.17万元和21,064.71万元,未及时转入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核算。四川分所未对工程完工状态实施审计程序,未对工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判断,导致了上述重大错报,超过了重要性水平。
2.北京业务部在对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表审计时,测试发现多计提折旧107.86万元,根据测试结果进行了审计调整,但调整分录借贷方向错误,导致被审计单位虚减利润总额215.72万元,超过实际执行重要性水平。北京业务部在上述错报事项未更正的情况下,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质量控制方面
部分审计项目存在审计程序设计不恰当,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选取不充分、不适当,职业判断错误,未充分关注报表列示和信息披露错误,审计业务承接、保持和审计人员选派不当,审计底稿编制和归档存在瑕疵等问题。
(三)内部治理方面
总所和部分分所存在以往检查发现问题落实不到位,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存在不足,改制尚未完全到位等问题。
(四)财务管理方面
总所和部分分所存在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北京业务部存在薪酬费用化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政部组织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北京、上海、江苏省(市)财政厅(局)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及部分分所的执业质量、质量控制、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一)执业质量方面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2016年度公司合并层面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均多抵销3,508.56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认可了企业2016年度财务报表,未发现上述错报。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自2009年开始在营业成本中预提医院返利,至2016年末挂其他应付款22,453.94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审计底稿中,未见对该往来款进行函证或执行其他替代程序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