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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报考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1.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7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注意晚上有考试)

经济法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8:30-12:00。

(二)考务日程

1.1月31日前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3月31日前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3月10日至3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

3.8月10日前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