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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与防范

一、审计风险定义

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9 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从中可出看出审计的每个环节中都由审计风险的影子,只要有可能影响到注册会计师发表正确审计结论的因素存在,审计风险就会发生。

现代审计风险模型将审计风险确定为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重大错报风险是注册会计师无法改变的,它独立的存在于财务表白当中,与被审计单位自身的结构、内部控制等有关,在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就已经存在,注册会计师只能在审计的过程中发现,识别它,而无法降低它。注册会计师在对审计程序进行设计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时,应从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方面考虑。

检查风险是指如果存在某一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为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实施程序后没有发现这种错报的风险。审计程序的执行是否有效和设计的合理与否共同决定了检查风险的高低。由于注册会计师通常不会对所有的账户和交易事项进行检查以及审计计划不完善、审计方法不科学、审计结论解读错误等原因,导致检查风险也不可能降为零。这些原因可以通过合理计划,在项目组成员中进行合理分工,保持职业怀疑和认真进行质量复核工作来得到解决。

二、审计风险特点

研究审计风险要先从它的特点入手。审计风险的主要特点有客观性、普遍性、潜在性、偶然性和可控性。

客观性。这是审计风险最主要的特点,风险是客观上存在的,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审计活动中,不管采取怎样的审计方法都无法让风险降为零。进行审计工作的时候通常采用抽样技术,即先对被审业务中少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保证所有单位都有同样被抽样的可能,以样本最后的评价结果来推断整体的一种方法。不论最终注册会计师采用的是任意抽样还是统计抽样,都是通过样本判断整体的一种抽样方法,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误差。因此注册会计师必然要面临一定程度上由于抽样技术缺陷而导致可能做出错误判断的风险。所以,只能在一定条件的制约下控制审计风险,而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普遍性。普遍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发表的结论不一定会和预期完全一致这个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由于审计结果和预期的偏差人们意识到了审计风险的存在,但是这个风险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是一直伴随着审计活动的。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情况了解与否,制定的审计策略,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等因素都将影响着审计证据的搜集,可能导致审计风险出现的因素存在于审计程序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点小的失误都有可能让最后的审计风险增加。

潜在性。审计风险的潜在性是指审计人员责任缺失所引起的审计风险。审计风险存在的一条重要原因就是注册会计师对审计业务的成果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如果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那么审计风险也将不复存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中出现有意或无意违背客观事实的情况时,但是未对信息使用者的做出的决策造成影响,也并不会因此而带来有关审计责任的问题,那么也就是说这种风险并没有实质上造成损失,尚处于潜在阶段,也就是审计风险的潜在性。

偶然性。审计风险的偶然性是指一些客观存在的因素或者审计人员无意识的主观因素导致的审计风险。即非审计人员故意而为之但是却在无意识之间承担了审计风险。在这一前提下,审计人员可能会承担审计风险带来的后果,所以需要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执行更加严谨的审计程序来避免错报、漏报的发生,减少未能发现财务舞弊事件出现的可能性,更有效的控制审计风险,同时减少自己承担的风险。

可控性。审计风险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就导致它必然存在,然而随着审计行业的不断发展进,审计方法不断进化,审计风险也得到越来越有效的控制。在搜集审计证据的时候虽然有诸多因素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但只要该风险是在可接受范围内,就可能并不会对审计工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如果可以改变审计条件,审计风险就可以不断地被控制,保证结果的准确性。